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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教會我的事:正視自己的感覺

「讀了妳的故事,我覺得自己根本沒什麼資格悲傷,畢竟我沒經歷什麼慘痛的創傷,只是自己找事情折磨自己而已。」有位讀者寫信給我如此說道。

「不,妳感覺到悲傷就是悲傷,妳感覺到痛苦就是痛苦,這不需要去跟別人比較。妳感覺到的,就是真實的。」我趕緊回覆她。

其實,這段話並非我獨創,而是來自於人本主義心理學家Carl Rogers所強調的現象場(phenomenology),它肯定內在知覺的重要性勝過外在真實的物理環境,人感受到什麼就是什麼,此外,每個人的現象場都是不同的。

這些年我最害怕的事情是聽到別人告訴我:「這件事又沒多困難,妳那麼焦慮做什麼?」或「跟某某人比,妳已經很有成就了,幹嘛那麼不知足?」更糟的還有「妳根本就沒有憂鬱症吧?看妳好好的啊!」

每當受人指責時,我不會意識到要辨別對方的批評是否理性、是否應全盤接受,我總相信錯的一定在我,所以當我努力到了極限,卻還是做不好的時候,便會不斷責備自己,以至於產生痛苦、焦慮的感受。

否認痛苦的二次傷害

學習心理學的過程中,我慢慢理解,儘管內心情緒翻騰如海嘯,原來外人是看不出來的。只不過,即使那些負面情緒沒有表現出來,但是那些焦慮到要把胃嘔出來、痛苦到想掐死自己、憂鬱到想隨地躺在馬路邊假裝自己是顆無關緊要的石頭不在乎別人訕笑、自覺與垃圾無異的念頭……都是我每一天生活中切切實實發生無數遍的感受。

每回聽到有人否認我的「痛苦感受」時,內心的疼痛便加劇至意識抽離身體一般(解離) ,不曉得自己該如何「存在」於世上。因為那些讓我之所以是我的「情緒」與「性格」被否認掉了我的感受被別人認為是假的,以至於我不知道什麼是真的,如果連自己的感受都不能相信,那我還能相信什麼?若我的性格不被允許存在,而我又沒有其他選擇,那麼,我是誰?我該怎麼「存在」?我連悲傷的權利都沒有,那麼我存在的意義和資格仍成立嗎?

換個角度看自己與他人

學習現象場這個概念,給了我相當大的慰藉,心理學讓我取得客觀角度,重新審視自己的處境:

一、肯定自我的感受

我開始知道,即使這件事對別人來說無關緊要,但只要你認為它對你是有壓力、會產生痛苦的,那麼那些感覺就是「真實的」。在別人惡意批評你,或是對你的感受說出不負責任的評價時,你不需要再幫著其他人攻擊自己,認定自己無病呻吟。唯有接納自己真實的感受,才有辦法擬定對策,改善問題。

二、了解他人的侷限性

這年頭很流行講內心小劇場,我也這樣比喻好了,在雪梨歌劇院外頭散步的觀眾,不可能看看建築物就了解內部表演有多麼精彩,唯有身在場內、屏氣凝神跟著演出者一起呼吸的觀眾,才能理解表演的跌宕起伏與價值。

憂鬱症患者就如同一座雪梨歌劇院,其內心的情緒變化就是那些精彩的表演,唯一不同的是,這裡多半只上演悲劇。而一般沒有受過訓練的普通人,就像是在歌劇院散步拍照的觀光客,他們看著我們的臉,並不能感受我們的憂鬱。只有那些跟患者真實相處過的人、學習過精神疾患知識的人,以及受過專業訓練的心理師,他們曾經有「看過表演」的經驗,或是利用門票同理心,走進我們的內心劇場,和我們一起體會那些情緒,才能理解我們為什麼有這些感受與行為模式。

我以前會覺得非常感傷與寂寞,為什麼別人都不懂我呢?我真的很痛苦啊,為什麼大家都覺得我小題大作?我是真的很想死,為什麼大家都覺得我在開玩笑?我每天都在苦苦掙扎,不是故意給旁人找碴啊,怎麼大家都不相信我……

我很怕被別人說:「妳就是草莓族,抗壓性這麼差,要是我的話……」,明明自己盡力了,卻還是什麼都做不好,好像自己真是達爾文的物競天擇說中需要被淘汰的瑕疵品,沒有資格活著,坦然的接受自己將被「天擇」掉的現實才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但我現在會告訴自己,人有其侷限性,沒有經驗過的事情很難同理。他不理解我身為一個憂鬱症患者為什麼會有這些想法與感受,並不是我真的太爛,而是他的問題他沒有能力理解我。

螢幕快照 2017-11-30 上午10.11.58

以上內容摘錄自《別再叫我加油,好嗎?》(三采)

這不是一本教你快樂的書,但從今以後,對快樂,你會有不同想法。作者從高中開始與憂鬱症奮戰,深陷人際關係、升學壓力之中,霸凌、學測、面試、閱讀障礙、暴食症、休學……種種關卡,存活下來,是厭世者最積極

的努力。

進一步暸解本書內容:https://goo.gl/sxU1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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