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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腦神經探討道不道德,甚至犯罪與否——《失序的腦》

神經科學的進步可能會使得我們對如何建構道德感產生新的看法。其影響可能從學術界的哲學討論延伸至法庭,甚至有可能影響了我們如何看待政治和宗教。

在考量罪犯的犯罪理由時,我們通常會先假設對方是自主主體(autonomous agent),能為他們自身的行為負責。那麼,偏差的反社會行為現象就是社會學習不當的結果。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是本理論的早期擁護者之一。在班杜拉的一個經典實驗中,他請一名成人演員故意暴力對待一個充氣小丑娃娃,並讓小孩觀察。當小孩留下來單獨跟娃娃在一起時,小孩會模仿成人的攻擊動作。如此的觀察形成此假說:社會學習是我們大多數社會行為的根本。

隨著神經科學的進步,以及我們愈來愈了解腦部如何控制社會行為,使得我們現在必須重新思索反社會行為和犯罪行為背後的某些因素。我太太最近遇到的案例就說明了這一點。有個女患者因為她無法照顧兩個小孩,必須把兩個孩子交付機構照顧。然而,後來才知道患者之所以無法妥善照顧小孩,可能是因為先前發現的巨大前額葉腫瘤。檢查結果為良性,切除腫瘤有可能會讓她的行為恢復正常。唉,不過事情其實更為複雜。雖然神經外科可以矯正母親的社會行為,卻對父親無能為力。他在前一段關係裡已經有三個小孩因為被他虐待而送交照顧。所以,無論患者腦手術的結果如何,她的孩子都處於危險之中。

愈來愈多證據顯示犯罪行為和神經問題之間有所連結,因此引起一些困難的倫理議題。一系列的腦造影研究指出,許多重大罪犯的前額葉皮質和顳葉的結構有結構上和功能上的問題。也有證據顯示,許多罪犯的5-HT 濃度很低。此觀察馬上讓人提出一種可能:讓罪犯接受某形式的藥物治療,以提高大腦的5-HT 濃度。

目前處方箋能開立的藥物有許多能增加5-HT 濃度,包括用來治療各種精神疾病(含憂鬱症)的SSRI。這些藥物能非常有效地改善某些精神病患者的症狀,而且副作用很少,可視為相當安全的藥物。有研究確實指出,SSRI 可以減少成人和兒童的攻擊行為。

然而,這引起了相當大的倫理兩難。開立這類藥物尚未確診為罹患醫學病症的人,在道德上正確嗎?而更具爭議的是,這樣的人就應該被強迫接受藥物治療嗎?亞德里安.賴恩(Adrian Raine)這位司法神經科學家(forensic neuroscientist)已經就這些倫理疑慮提出一些討論。一般社會大眾似乎不願意透過藥物來治療心理健康病症,但許多人會經常自行用藥,像是喝一杯好茶(咖啡因)、喝一杯讓人放鬆心情的紅酒(酒精),或抽一根鎮定情緒的香菸(尼古丁,它能影響乙醯膽鹼受體)。或許,不願意使用精神作用藥物(psychoactive medicine)有一部分反映了一九六〇和一九七〇年代誤開抗焦慮劑,也可能反映了在此之前濫用精神病外科治療。

一般而言,反社會行為可能是由器質性(organic)神經問題所驅使的想法,司法系統確實非常不願意接受。實際上,法庭對精神健康有問題的犯罪者通常不抱善意—即使他們的犯行可能直接跟他們的健康問題有關。

雪拉格.霍金斯(Sheilagh Hodgins)進行了幾個大規模的長期研究,探討重大心理疾患與犯罪行為之間的關係。她的研究清楚地顯示,有一般精神疾病的許多患者都有犯罪紀錄,並有暴力犯罪傾向,此現象在有重大心理健康疾患的女性患者身上特別明顯。不過這些發現好像對判例沒有太大影響,法院甚至似乎不同情杭丁頓氏症患者。這些患者的突變基因序列已經被找出來,腦部的病理特徵也有詳細的描述。相較於沒有受到遺傳影響的一級親屬,他們出現輕微犯罪行為的比例增加(Jensen et al., 1998)。

司法制度之所以不願意考慮器質性腦問題對犯罪行為的影響,可能有一部分反映了社會大眾的恐懼,擔心殺人犯等重大罪犯說不定會根據「犯罪的是他們出錯的腦,而不是他們」,而要求赦免罪行。這引起了一項議題:一個人的行為是否可以根據腦造影顯示腦輕微形態異常而獲得原諒。

 

以上內容摘錄自《失序的腦》(台大出版)

大腦能做的事相當驚人,它決定了我們的思考方式、感覺和行為。我們往往沒有意識到,我們之所以能體驗人生,就是因為有大腦這個核心。那麼,當大腦迴路受損時會發生什麼事呢?對我們的行為和人格又會產生什麼影響?從帕金森氏症到妥瑞氏症、從憂鬱症到精神病,本書介紹了生活中的生物心理學,探討大腦功能受損所產生的病症,一併揭示大腦功能的奧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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